分享办博苦乐 倾听博友意见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科学网编辑部 编辑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乙三号

博文

转载时建议注明原作者!

已有 8492 次阅读 2007-8-27 09:55 |个人分类:通知公告|文章来源:转载

诸位博友,近日发现有个别博友在转载他人文章的时候没有注明原作者。科学网不仅仅是传播科学信息的地方,也是传播科学精神的地方。建议广大网友发扬求真、求实的精神,在转载他人之言,不管是整篇文章,还是几句话,还是一种有创意的说法,都要如实注明出处。

我们知道,中国现在的网络环境非常混乱,转载而不注明出处似乎已经成了通行规则,但是正如博主何毓琦教授指出的那样:“不能因为处处是腐败,我们就自甘堕落。”我们希望科学网博主们能够出污泥而不染,坚持原则,洁身自好,使科学网成为学者们精神的家园,一片难得的净土。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5-6527.html

上一篇:与博友分享长白山5日游
下一篇:关于博客中图片、音频上传格式的调整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5 08:4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