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deming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Gaodeming

博文

【高德明哲学私教四】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与焦点解决的对话

已有 1388 次阅读 2018-9-25 10:32 |个人分类:焦点解决理论|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高德明, 焦点解决, 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 私人语言论证

             跟随高德明老师享受哲学私教            

私人语言论证第四讲:三种解释

--- 爱语焦点实践---

101847zxk8p8szjxj8xj7k.png

文字视频人物说明:

李眈,早期跟随高老师学习传统文化,北京大学哲学博士(西方哲学)。2016年应高老师邀请,用九天的时间来交流讲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同时视频中还有高老师从焦点解决视角的分析和两个人精彩的讨论。这是高老师的私教内容,我们现在有机会学习了。

高德明,北京大学哲学系佛教研究中心净土思想项目负责人,焦点解决实践导师。

注意:本系列文章请勿转载。


095857xq3c6gh633z5x3wk.png

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论证

第四讲:三种解释  (私人语言论证视频0002.mts-0003.mts

所以让一个私有的感觉、私人的感觉和另外一个私人的感觉,让它们都属于同一个类,它不是能够直接从这个感觉本身里面读出来的,而是必须要通过后面有共享的人类背景。而不管说这个私人语言家,他用S做了什么,他都不可能真正的建立一个梦想,和其他另外一个人需要确认,然后出来的这个标准,或者说用法。通过这个标准,我出现了新的实例,到底是把它算作S的时候,它是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这件事它必须需要诉求于共同的标准,所以这个S就没法你真正去说它是对的,还是不对的,或者可以说它始终是正确的,这是一种解释。


当然马上你就可以问说,为什么不能建立一个标准,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个私人语言家,组织去建立一个真正的,他能够正确的应用S的这个标准。其实对于到底到最后,是什么原因组织了私人语言家,你可以说我觉得是正确的就是正确的,为什么到最后私人语言家其实这只能接受这一点,就是我看着它是正确的,我看着它是对的,它就是对的,它只能得出来这个标准。我这个感受又来了,这个感受是不是之前那个感受,觉得好像是之前那个感受,OK,它就是对的。它为什么只能够这样?对于这件事,不同的阐释完全就有不同的想法,其实也就是说私人语言论证,到底是怎么反驳的,其实有好几种。


第一种就是我们刚刚给说了一下大概的轮廓,就是它属于遵守社会规格延伸的一个特例,这一部分当然是属于克里普克(Kripke)本来他就这么认为,所以他就推翻了之前一直认为私人语言是中心。私人语言为什么是中心?其实私人语言是最等于无我这件事、我的这件事。私人语言其实是讨论自我问题,直接是打入自我问题的核心之内,和以前的认为说最重要的是私人语言论证。从克里普克开始,就有很多人就认为,听从他的这个想法。


克里普克这个想法,私人语言它为什么是绝对不可能,原则上不可能,就是取决于私人语言它也等于是要遵守规格,只要是规格就应该是我们说的有社群,有社群来定有规格,也就是规格的用法,其实真正要由社群来去定。这是克里普克对于那个悖论的一个回答,或者他认为维特根斯坦唯一能够对悖论的回答。按照社群的这个想法,只能是一个个人,他在应用一个词的时候,这个词它的这个应用到底是算对还是不对,这个必须是到最后的审判权等于是由社群对于这个词的应用来决定。而对于这一点,是延伸到所有整个语言活动里面去的,因为整个语言活动全部都是被规格统摄。所以颜色类词、形状类词、数字类词、动物类词等等等等,所以也就包括了觉受类词,都应该也要符合这条。规格到最后要有标准,只能是玩法才算是对的,只能是按照社群去定,什么玩法是标准的。


而刚刚好,私人语言的中心特征就是它只对私人语言家本人来说有意义,刚好也就说明对于这些词的应用,到底是对还是不对,是不可能有多余一个人的共同建议的。因为除了私人语言家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真正用这个词。所以就很明显了,按这个论证下来就非常明显,为什么没有所谓的正确和错误,或者说看起来是正确的就是正确的,是因为整个私人语言里面的所有词,只要它算应用,只要它的意义来源于应用,而应用本身就是要被规格统摄,这样它才能获得它的意义。


私人语言家所用的这个语言不应该叫语言,按照社群规格的想法它不应该叫语言。所以私人感受语言的不可能性,仅仅是一个个体他自己,个体自己去遵守随便的一个规格,而不去想这个规格到最后,那个权威要落在社群那边去决定,只是这一件事的一个特例。一个人他可以自己做个鲁宾逊,而且不是小说里的鲁宾逊,他自己就直接生活在一个孤岛上,然后他就发明了语言,然后他就在孤岛上面。他就管这个叫果子,那个叫什么树,那个叫什么动物,他自己发明了一个语言,然后他自己后来就用这个语言。按照社群想法就会说,这个人他用的就不算语言,因为它是正确还是不正确,到最后只有他自己说了算,其实就等于不是游戏,不是真正的游戏。并没有游戏规格这件事可谈。


他们(社群)认为说,私人语言家只是奇怪的鲁宾逊的一个内心版,这是他们的一个解释,这个解释我认为比较便宜。我认为这个解释非常偏移,或者讲比较水。第二个解释说,私人语言家他觉得他可以给S这个词一个意义,他是通过内部的他的那么一个心志。我比较喜欢用心志,因为他的注意力,我就集中在我自己的这个感觉上,这个真的以心对心,我注意力就我自己的,那个感受也是我自己的,可以讲它是一种心志,或者说内部的意志。私人语言家,他自己觉得说他通过这种内质,他就给这个S那么一个意义,而且他觉得说好像得他自己来说这样做很容易。因为维特根斯坦他自己对于我们前面讨论的这种指里面名词的时候,他也说了指用来定义一个词是完全可行的。提供一个词的意义,只要是这个词在整个语言游戏里面,它所在的那个位置、岗位已经是清楚的,那么指就是很好的一个用来名词定义的一个方式,而且很清楚。

而且他也允许说,对里面来指一个词,可以很清晰的指出来到底是哪种东西我们在命名它。比如说这种颜色叫做墨黑色,或者乌黑色,这个数字叫做2,我们前面都给预见了,颜色、数字它已经先标好类了。所以为私人语言家,他不能直接也是在他这种心志,或者说意志里面,这种内部的指里面,把它命名的这个东西的种类给标出来。比如他就说我管这种感受叫做S,这不就已经给建立好了一个标准,以后这个S应用的时候是对还是不对,通过里面已经分好类了,已经说这一类感受,我管它叫S。然后维特根斯坦对这种很自然的一个建议,就是把这个问题再继续的往前推。他就问对私人语言家,当你说感受的时候,你说我管这种感受、这种感触、这种觉受叫S,那你这时候的感受这个词,不就是我们的都共有的语言里面的一个词,我们日常语言里面的一个词,而这个词根本就不是仅仅对你来说才可理解的那个词。


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将E或者说S,用一个记号,对应遥感一个觉受的,称为一种感觉的记号。因为感觉是我们共同的语言中的词,是我们日常语言中的词。感觉,或者说觉受,起码它不是只有一个人懂,而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懂的语言中的词。所以这个词的使用,本身对于它们(感觉/感受)来说,给出来理由,或者说给出来标准,把它叫变白,其实就是我们说正当化,或者说给出理由、给出阐释。所以这个词的使用,需要有一种人人都懂的理由,为什么是这个词。


下面这种说法也没有什么用,不一定要是一种感觉。在他写下E时,他有某种东西,这时候他就是OK。你说我就来描述E是哪一种感觉,或者是感受,或者觉受的时候,你就说感受、觉受,我不管怎么说,都已经不用我们一般语言里面的词了。所以你这样说就是在说,我做任何一种类型的描述,说它是哪种,什么东西,你都说你违反了自己的想法,你违反自己描述了。那我就说好,他这个写下E的时候,他要的不一定是一种感觉,他有一个东西,我不再说那个东西是什么了,属于哪种类型了,因为一说属于哪种类型,又落到自然语言里面去。我就只说他写下E的时候,他有个东西,心里有个东西,这就是所能说的一切。


维特根斯坦又在这像流氓一样,但是,还有某种东西也属于我们的共同语言,你真的是挺流氓的这种做法。然后他(维特根斯坦)就说这样吧,当一个人在从事哲学时,最后就会走到这,他像仅仅发出一种不甚清楚的叫声。就只能是这样,私人语言如果说真正想要描述明白自己,他想要传达他到底是什么意思,结果他每一步都必须要违反他自己的规定,如果他不违反他自己的规范,他就只能说什么叫私人语言,就只能啊啊啊这样。


所以他就是在说,如果我想给一个词,建立一个私人的语意、私人的意义,对于我来说才可以理解的那种意义,那么我就没有办法,我绝对不能够让我自己去拿我们的公有语言里面的东西来帮助我自己,我不能够拿公有语言里面那些概念或者词,然后来帮助建立我私人语言里面那个词的应用的标准。所以我没有办法说这个S,是属于描述一种感觉,或者S是描述什么东西,反正后面只要跟着什么东西,填上任何一个词,只要是别人能够理解,刚好它就不属于私人语意。因为那样的话,它就对别人来说也懂了。当然这里维特根斯坦如果是使用这种论证,他其实预设的前提就是我们一般语言里面的感受、感触这些词的意义都是非常明了,都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可理解的。


所以这种解释里面,也就是说我必须要能把我命名S的那个东西,要归成一个类,而归类的同时,我不能够借助于任何别人能够懂的语言里面的概念或者词。他想要显示说,这么一个标准,你是不可能去建立的,你只要去把它归类,你只要去说它属于哪种类,那种类的感受怎么样,你就肯定要用到公用语言,这是第二种解释。到最后结论就是,如果都不用的话,到最后我就只能哼唧,的确是只能哼哼。


所以哼哼也等于说他在哼哼里面,就把所有他需要定义他的私人语言的资源,都要在自己内在的资源里面去找,他自己发明出来哼唧这个声音信号里面去找。其实这个标准你说到底能不能够给人家这样哼哼,只有他自己明白,算不算他其实建立一个私人语言,其实这事我觉得也没定论,所以第二个解释也不是太有决定性的。


第三种解释,是在第二种解释上再发展一下,因为觉得说第二种解释里面,很明显带出来了私人语言家,他必须要面临的挑战。也就是刚才说到最后,我们直接就说他没有办法到最后应对那个挑战,就不用任何公有语言的资源,而直接建立出来私人的语意。刚才直接就说这一点不可能,其实也没有解释,说到底最后为什么不可能,哼哼为什么不能算是一种他自己的语言,只是我们不懂而已。


所以就可以先考虑一下,颜色词作为一种感受词。可以想一下,首先一个个人,他可不可以为他自己建立一个他自己用颜色词时候的一个标准,而不用任何来自于公有语言里面的资源。这时候如果你要是去看,我们说的克里普克的社区标准的办法,那肯定是觉得说这不可能,颜色词也是不可能这样个人去建立。但是如果我们不接受社区标准那个想法,就是在原则上来说,一个孤独的一个个人,可以为他自己的颜色词来建立一个应用是不是对的一个标准。


比如说我们可以想一个孤独的人,他给他自己弄了一个颜色词,叫“wodj”,等于说哼哼出来一个声音,这么一个颜色词。然后“wodj”就是说它得看到一系列的一个颜色时候的样本时候的感受。接下来他用这个“wodj”这个词的时候,用在其它东西上面,其实有一个真正的正确和不正确应用的一个区别。因为它有一个之前的,最原初的他用的那些样本命名的时候,用的那些样本。这一系列的这些颜色,那不就是一个可以把新理解的颜色和新理解的其它东西,就和这些最初的样本,然后就来比较这个是不是“wodj”,或者说不是“wodj”。

101846aqtv1tj6g14xq3db.png

所以这么一个标准,它只要有这么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独立于他对这里面包含样本的感受,只要他有一个标准,或者说证据,这个证据就是那个可以拿出来的那一系列的样本,然后这个就可以了。然后它后来应用“wodj”这个词的时候,遇见一个新的情况,他就把这个东西和这个样本去比就可以了,而这个样本唯一需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这个样本它是在外面的,它不是我们对样本的感受,它是独立于我们对样本的感受的。


待续...

学习、练习、实践、反思、督导,是一个SF取向工作者的快速成长之路。敬请期待下期分享。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327145-1136870.html

上一篇:【高德明哲学私教三】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与焦点解决的对话
下一篇:【高德明哲学私教五】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与焦点解决的对话
收藏 IP: 111.201.237.*| 热度|

0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0 10:4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