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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儒家与法家的现实意义

已有 3879 次阅读 2018-8-20 20:19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国古代学派很多,如: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纵横家、农家、杂家等。其中主要有儒家、法家、道家与墨家四大派系,又以儒家与法家为最主要的两大派系。

战国以来的历朝历代封建统治下,儒家与法家两大派系可谓是支撑君王统治的学派理论顶梁柱。

首先,来看这两大学派的主要区别。

 

一、儒家是理想主义,法家是现实主义

儒家憧憬美好的理想,并主张用理想的手段去实现理想。儒家的理想是小康社会、大同世界:上下阶层和谐相处,大家相安无事。并主张以“仁义礼智信”来维护这种秩序。儒家学说是凭出身,凭身份,凭血统、凭世袭来用人。这是不合理的,人们不满意就会闹事,导致所谓大同世界的落空。再则,若没有老百姓的监督作用,统治者不可能做到自律、仁政,等等。故儒家学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理论。

法家是现实主义,即用行之有效的作用统治社会,改变社会。无论是强国,还是争霸,还是救世,法家都很重视实效,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法家采取的办法不是凭空产生的,不是从理论到理论,而是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的制定诸多措施。而这些措施往往又对治理好国家起到有效的作用。

 

二、儒家是完美主义,法家是实用主义

    儒家要求理想目标、行动措施、个人行为都要完美。儒家追求的理想世界是小康与大同,人民丰衣足食,天下太平。儒家憧憬的实现大同世界的措施也是完美的,大国护小国,君主爱人民,百姓爱圣人,一片祥和友爱。儒家要求做人也要完美,完美到走路步伐不能过大过小;父母去世,必须三天不能喝汤水;上台阶时两腿必须同时在一个台阶上呆一下,才能再上一阶;等等。

而法家则主张只要能强国,可采取任何手段。秦国的商鞅变法,就是在打仗中给杀人能手封爵。故秦国在战争中屡获胜却惹众怒。

 

三、儒家注重内修,法家注重外治

儒家强调个人修养如孔子所说的“慎独”,即内修。儒家讲究内治最后发展到偏激得有点像禁欲主义了。而法家则主张以制定法规来约束人的行为,即外治。

 

  四、儒家强调等级,法家强调平等

孔子创立儒家,特别强调等级思想,维护现有等级制度,主张大家各在自己的位置上按部就班地做事,谁也不能越雷池一步,才是和谐美好的世界。

     而法家则强调平等,有两个含义:一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韩非所说的“法不阿贵”;二是在人生发展机遇上的动态平等,即商鞅变法所采取的是,以量化标准的加官进爵来奖励勇敢杀敌者。在此机制下,一个普通士兵都有可能升为县太爷等公务员的官衔,很具有科学性。法家还要求国君运用好权势,但绝对不能胡乱作为。

 

五、儒家尚贤,法家尚功

儒家崇尚贤人,唯贤是举。而法家崇尚功劳,唯功是用。法家认为一个人无论多么好,没有为国家立功,就不能加官进爵。相反,如果一个人人性并不符合儒家仁义道德,但只要他为国家立了功,国家就应该给以奖励和提拔。其实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就是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区别,儒家是唯心的,法家是唯物的。儒家主张崇尚贤德,此类抽象概念容易沦落为主观臆断。因为有的人是真贤,而有的人(如夷叔齐饿死于首阳山)的贤德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并且贤与不贤,谁人说了算?并没有一个老百姓普遍公认的标准。同儒家相比,法家主张崇尚功劳。这是以客观事实为标准,代替儒家的主观臆断。功劳,若排除造假的话,就是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

 

六、儒家主张人治,法家主张法治

     这是儒家和法家最大的区别。这个区别是第五大区别“儒家尚贤,法家尚功”的自然衍生。儒家相信只要圣人在位,春风化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鸟语花香,社会无比美好。如果非圣人称帝,则可选用周公、邵公、毕公、芮良夫、管仲等这样的贤人辅佐君王,即治国离不开圣人、贤人。

     而法家是靠规章法律办事。即便是以圣人旨意下指令,若不符合规章,也不灵。法家讲究用制度、法规来约束人、激励人、惩罚人。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都应是按照事先定好的机制来运行。

客观地说,儒家和法家对于治国的理念,出发点都没问题。儒家以圣人贤人来治理国家,造福人民。法家为避免以人乱法,权贵不法,提出依法治国,提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无可非议。

     儒家主张人治,有两个要点:一是,只要君子(在上者)起到好的表率作用,老百姓就跟着会树立好的品德;二是,任用贤才。但是,圣人、贤才难得,而且圣人也会犯错,故完全指望圣人、贤人来治国的理论是靠不住的。

针对儒家人治的先天性缺陷,法家提出了法制,即全国上下,不管是谁,一律按法律法规办事,这比起儒家的人治(以贤才治国)来绝对是社会进步。但是,法家依法治国的理论,如果在专治社会实行起来后果就不一定好。因为法律法规是由统治者自己定,那就不可能公平正义,后果仍是不堪设想。如商鞅依法治国,造就了一个残暴的秦始皇,仅一个焚书坑儒就给当时的社会带来了空前的灾难。这就是法家主张专制的恶果。

其次,再来看儒家与法家的历史角色作用演变。

法家主张国家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适应了国家从分裂走上统一的现实需要,故被秦始皇采用。

而儒家的“仁政”思想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并大力推行儒学教育,使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

十九世纪末,资产阶级维新思想进一步发展,康有为把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相结合,宣传维新变法,开始动摇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

二十世纪初,新文化运动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以孔子为首的儒家传统道德、封建礼教,儒家封建正统思想的统治地位进一步动摇。

文化大革命中,儒家思想受到系统性批判;而法家思想被广泛宣传。

纵观历史,发现:是尊法还是尊儒,都是统治者的“维我是用”,即为维护自己的执政需要而使用的理论工具。当专制君王施行暴政时,需要供奉法家;而当各代处于腐朽颓势的君王们需要安顿天下、防止暴乱、巩固政权时,则需要供奉儒家。

 

最后,试看儒家与法家两大学派的现实意义。

我认为,儒家与法家均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都有缺陷,故对两者均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也就是要“扬弃”!

作为古代中国儒家与法家两大学派的现实意义来说,我们应该批判和否定儒家与法家学派观点中的消极因素,继承与发扬积极因素。比如,儒家提倡的尊老爱幼、敬贤尊师、不耻下问、温故知新、言必信、行必果,要求遵守社会公德等,都有助于克服当前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消极因素,有利于现代社会进步。而法家的依法治国,唯物主义社会管理运作手段,也都是应该弘扬的。另一方面,我们在继承和弘扬这两大学派中的正确观点的同时,必须彻底根除法家缺失民主的独裁专制暴政与儒家唯心主义的人治保皇奴从,因为这两方面的致命缺陷都是“人民没有真正当家作主,是一个没有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的社会”的本质特征。这就是创新型的承前启后的社会发展观。



参考文献链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1025/23/19655434_6981385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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