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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潘岳:中国五胡入华与欧洲蛮族入侵(三)

已有 2524 次阅读 2021-6-5 21:51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文章来源:转载

中国五胡入华与欧洲蛮族入侵

发布时间:2021-03-26 19:49:4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潘岳

  

 

中华选择中华 

与狄奥多里克、波爱修斯君臣关系非常相似的,中国有两对人物。一对是前秦的苻坚与王猛,一对是北魏的拓跋焘与崔浩。 

先说第一对。苻坚是五胡中最仁德的君主,王猛则是“北方沦陷区”首屈一指的名士。当时东晋也一度北伐,大将军桓温打进了关中,天下名士对他期许甚高。王猛见了他,双方互摸了下底。桓温用高官厚爵力邀王猛南下。王猛拒绝了。拒绝的第一个原因是桓温并不真正想搞“大一统”。王猛对他说,你和长安近在咫尺,却不渡过灞水,大家已知道你并没有统一天下之真心38 

王猛选择了苻坚。因为苻坚立志大一统。他一个氐族人,一生不论顺逆,心心念念就是“混六合以一家,同有形于赤子”。他还未消化好长安的鲜卑贵族,偏要冒险南伐东晋,他说,“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餔”。只有“统一”才能使他够得到“天命”39。苻坚身为百战豪杰,并非不知风险,只是“大一统”的最终志向是不计较个人成败的。这和诸葛亮的“王业不偏安”是一个道理。东晋明明有能力,却从未全心全意地北伐。苻坚虽大败于淝水而被史家嘲笑,然以初心使命而论,南北相比,高下立判。 

王猛拒绝桓温的第二个原因,是东晋为政之道与王猛的理想不一样。东晋太讲究门阀政治,王猛的理想是儒法并行的汉制。一方面要法家的“明法峻刑,禁勒强豪”;一方面要儒家的“拔幽滞,显贤才,劝课农桑,教以廉耻”。 

东晋按门第任官,而苻坚却从下层选拔精英,号称“多士”40。东晋“天下户口半数入门阀”,而苻坚直通基层,亲自或遣使巡查汉人百姓和“戎夷种落”41。东晋搞玄学,为政讲风雅。而苻坚禁老庄、图谶之学,找的是“学为通儒、才堪干事”之人。 

氐人的前秦,比起汉人的东晋更符合王猛对于“汉制”的理解。“汉”在王猛这类真士子心中,不是血统种族,而是制度理想。中华世界里的族群,无论胡汉,都不像罗马世界中那样以“血统”或“宗教”作为划分族群的依据。狄奥多里克若生于中国,会有无数胡汉豪杰辅佐他争正统。 

再说第二对。拓跋焘是鲜卑雄主,崔浩是北方汉人世族子弟,在北魏历仕三朝,博览经史百家,精通玄象阴阳,又长于计谋,自比张良。一方面,崔浩为拓跋焘出谋划策,驱逐柔然,荡平大夏,消灭北燕,完成了北中国的大统一42。另一方面,崔浩推动拓跋焘进行“文治”改革。废止军事贵族的六部大人主政制度,恢复文官制度的尚书省,并置秘书省;整顿基层政权,考课地方吏治;三次更订律令,大量吸收中原律令条文。崔浩还力主鲜卑精英与汉人精英大融合,拓跋焘言听计从,大规模征召汉人名士数百人进入中央和地方。 

拓跋焘无比宠信崔浩,亲临他的府第问计军国大事,命乐工为他谱曲颂功。鲜卑贵族对太武帝“偏听”崔浩极其不满,甚至发生过匈奴贵族与鲜卑贵族共谋的未遂政变。 

与波爱修斯一样,崔浩也因牵扯到族群意识而不得善终。他在主修北魏史时,书录了鲜卑人部落时代的“收继婚”等旧俗,刻上石碑立在都城要道旁。此时鲜卑人已接受了中原的伦理观,且自称炎黄后裔,对于这种“揭丑”非常愤怒。又正赶上南朝宋文帝北伐,鲜卑贵族纷纷状告崔浩侮辱先人,还传闻崔浩密谋投宋——因为崔浩家族太庞大,其本族和姻亲都有别支在南朝。拓跋焘盛怒下将清河崔氏灭族。此时,崔浩已是七旬老人,备受戮辱。43 

汉人与鲜卑的融合会因为崔浩之狱而骤然中止吗?鲜卑人和汉人的故事,偏与哥特和罗马不同。 

与罗马贵族屡次背叛哥特不同,清河崔氏灭门后各个支系旁系依然留在北魏。当孝文帝即位后,清河崔氏复居四姓之首,崔光、崔亮等人复为北魏朝臣,重修北魏史。尤其崔鸿,收罗各种残余史料,撰成了《十六国春秋》100卷,记录了五胡各政权史实。 

与哥特因罗马人背叛而急速去罗马化不同,崔浩案没有使拓跋焘“因人废事”,他依然命令鲜卑贵族子弟学习儒学。崔浩虽死,其政犹在。之后的孝文帝更是把汉化改革推向顶峰。汉人与鲜卑人都没以个人荣辱来构建政治,他们对历史有着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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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莫高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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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的北魏泥塑 

法兰克的疏离 

当哥特人消失在欧洲舞台后,命运之神降临法兰克。 

法兰克是“蛮族迁徙”中唯一算不上“大迁徙”的族群。他们长期生活在比利时海岸与莱茵河沿岸,只不过是从世居之地稍稍南下。与东哥特占据意大利大致同时,法兰克占据罗马高卢行省,创立墨洛温王朝,在6世纪大致统一了今日法国疆域,7世纪中期改朝换代为加洛林王朝。查理曼大帝征服了除西班牙之外的西部欧洲,疆土上接近西罗马帝国,与拜占庭并立于世。 

为什么东哥特人被罗马人消灭而法兰克人却能够发展壮大?主要原因是法兰克王克洛维改宗了罗马基督教。克洛维以残酷闻名,他刚参加完宗教大会,就能亲手用斧头直劈人头。但就因为他改了宗,而狄奥多里克死不肯改,基督教会庞大势力便不遗余力地支持了他。 

除了同信基督教,法兰克与罗马文明可没多少共同之处。 

罗马皇帝的短发上戴着桂冠,法兰克国王始终留着蛮族标志的长发,被称为“长发的国王”。 

罗马是城市文明,拥有凯旋门和宫殿,但法兰克国王们喜欢住在农庄,四周建有畜舍饲养着牛和鸡,奴隶生产的粮食和酒还可以出售。罗马是中央财政税收,法兰克王室是“私人庄宅”经济。 

罗马律法虽然内外有别,但至少在形式上维持了罗马公民的内部平等。但法兰克习惯法实行等级制。《萨利克法典》严正宣称法兰克人的生命比被征服的高卢罗马人值钱。杀死一个法兰克普通人赔偿200苏,而高卢普通人赔50~100苏就够了44。这种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的差别,转化成了法兰克人与高卢人之间的族群差别,进而转化为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阶级差别。法国大革命前,贵族学者布兰维埃利还论证说,法兰西贵族是征服了高卢的法兰克后裔,理应继承祖先的特权,而法国第三等级是高卢罗马人的后裔,理应被统治,没有资格要求政治权利45 

罗马法讲究证据,是有法理支持的成文法。而蛮族法采用简便的裁定法与神意判决,如火裁法、水裁法46。证据不足时就靠“决斗”,文弱的罗马人常因打不过高大的法兰克人而放弃起诉。这种不讲道理讲拳头的蛮族习惯,日后竟被很多人尊为贵族骑士精神。 

西罗马中上层拥有精密的财政和市政官僚制度,最高峰时官吏达4万人。法兰克彻底抛弃了官僚制而实施了封建采邑制。采邑是指国王把土地封赏给臣属,形成封君与封臣以土地和军役为纽带的效忠关系。最初土地不能世袭,但年深日久,土地被强大的贵族变为世袭财产,形成了欧洲中世纪国王、大中小领主层层分封制。领主在采邑内享有行政司法、军事财政权力,生杀予夺集于一身,俨然独立王国。孟德斯鸠说,查理·马特实行釆邑制度改革之后,国家被分割成众多的釆邑,也就没有执行公共法律的必要了,也就没有向地方派遣专门官吏巡视与监督司法和政治事项的必要了47 

法兰克在统一战争中兼并的其他蛮族王国,并不像罗马那样建设行省,收归中央管理;而是封给贵族与教会,维持领主自治48。所谓国王,就是最大的地主。法兰克几代国王死后都将国土均分诸子。王权地方化,遍地是国王。日耳曼诸族之后,是斯拉夫诸族大规模侵入东欧,后者与前者的建国方式、制度选择如出一辙。罗马后的欧洲再未统一过。理解这段历史,才会理解欧洲未来政治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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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罗马的君士坦丁凯旋门 

封建政治与文官政治 

罗马帝国的制度遗产近在眼前,法兰克为何偏要选择封建制? 

罗马法体系和官僚制度都记载于拉丁文的法典和史书,但日耳曼领袖们不让族人学习罗马文化,因而无法掌握这些历史经验。如哥特的男童只能学母语而不能学拉丁文,谁学就要挨骂。 

日耳曼族内语言直到8世纪之前尚未形成书面文字。由于拒绝学习希腊罗马文字,中世纪早期的300年中(从公元476—800年)的日耳曼诸族普遍不能书写。求知欲强的查理曼大帝会说蹩脚的拉丁语,但依然不会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们竟然都不会写字。与中国宋太祖同期的奥托大帝30岁才开始识文断字,与宋仁宗同时的康拉德二世看不懂书信,欧洲绝大多数封建贵族都是文盲。 

不能书写,就无法处理复杂的文书,就无法建立文官系统,就无法运行精密的罗马法律。如史家布洛赫所言,“虽然大多数领主和众多大贵族(名义上)都是行政官和法官:但作为行政官,他们却无力亲自研究一份报告或一张账单;作为法官,他们的判决则是用法庭听不懂的语言记载”49。无法运行官僚制度进行管理,就只能搞简便易行的封建制度,而不具有对庞大国土的管理能力。当时能培养知识精英的,只有修道院和教会学校。诸侯们不得不依靠领地上的教士搞行政。查理曼大帝就任用主教充当外交官和巡阅50,他的绝大多数敕令、公告与训诫都出自英格兰修士阿尔琴之手。几个世纪里,法兰克诸王的大臣职位都由教会人员居首。教士们不仅是精神世界的诠释者,还成了行政权力的掌握者。 

这和罗马帝国的政教关系不同。“罗马教皇”是由罗马皇帝的敕令确定的(445年)51,总体上皇权高于教权。但在法兰克王国,教会与王权共治天下。教会不仅全面参政,还成为大领主,多次成功抵抗王朝的征税企图52。法兰克人对于行政权力的让渡,成为日后“普世教会”崛起的基础。本来,日耳曼传统中也有珍贵的遗产,如代议民主制就产生于他们的军事民主制而不是产生于罗马官僚制,但他们未能嫁接好罗马制度,导致数百年宗教垄断。 

有学者说,日耳曼人选择自治和封建,乃是出于“自由的天性”。孟德斯鸠就认为,日耳曼诸族天性喜欢“分居”和“独立”的生活方式。“日耳曼人的居住地被沼泽、河泊、森林所分割……这些部族是喜欢分居的。……当这些部族分开的时候,它们全都是自由、独立的;当它们混合的时候,它们仍然是独立的。各族共有一个国家;但又各有自己的政府;领土是共同的;部族是各异的”53。因此,日耳曼各王国独立分散,不追求彼此融合,形成了多中心格局。 

而中国的五胡同样是草原与森林游牧民族;同样被大漠、森林、山谷所分割;同样热爱自由;同样受制于游牧社会的天然“分散性”。但五胡却并没有回到更适合游牧天性的自治分封路线,而是主动恢复了多族群一体的中央集权官僚制。五胡的政权,是多族群政权,从来不是一族一国54。五胡的政权,是多族群官僚政治,从来不用宗教代理。五胡君主们大都笃信佛教,但他们做政治决策时,从不需要以佛教为判断依据,也不需要佛教动员基层,他们有着发达的文官系统与运用官僚制度的能力。北魏佛风极盛,著名的佛教石窟都凿就于此朝。寺院以万计,僧人以百万计,占有大量寺户庙产,和法兰克教会一样是大地主55。但北朝君主没有被宗教捆绑,反而出手关闭寺庙,收回田产,将人口重新纳入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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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万神殿 

分割世界与混一天下 

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接受了教皇“神圣罗马皇帝”的加冕。法兰克帝国因为这一加冕变成“罗马”了吗?欧洲学界争论了几百年。史家们不得不承认,法兰克对“罗马继承者”半心半意。查理曼曾说,他并不喜欢罗马皇帝的称号,假如早知道教皇想加冕,他就不会进入圣彼得教堂56。查理曼称帝后仍保留了“法兰克王和伦巴第王”的头衔,在806年著名的《分国诏书》中甚至没提“罗马皇帝”。 

法兰克人并不仰慕罗马。961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派遣一个伦巴第人主教出使拜占庭。拜占庭说他没资格代表“罗马人”。主教则答说,在法兰克说“罗马人”这个词是一种侮辱57 

法兰克与罗马分离的意愿,最明确地体现在法兰克的史书中。 

在罗马帝国的黄金年代,罗马编年史是“百川归海”,虽有不同王国与诸多族群的源流,但最终汇入罗马世界,“上帝的计划”在罗马帝国实现。而在哥特与法兰克的自行编史中,却强调本族的独立来源,把罗马从历史中剔除出去,蛮族对西部行省的“武力侵占”变成了“天然继承”。这种“造史运动”在法兰克《弗里德加编年史》中达到顶峰——“罗马秩序”甚至从未存在过,“罗马世界”从开端就是一系列族群和王国的平行发展,而且最终也没有汇入罗马帝国。罗马人,只不过是诸多族群中的一个而已。 

完成这个转变的工具,就是“种族性”(gens)这一概念58。“种族性”增强了日耳曼人的自我认同,以此将日耳曼世界从曾经依附的罗马秩序中解放出来。“族群分治”成为了日耳曼世界的核心特征。 

查理曼帝国是由不同的“族群集体”构成的。宫廷史家们将查理曼帝国刻画为法兰克人、巴伐利亚人、阿勒曼尼人、图灵根人、萨克森人、勃艮第人和阿奎丹人共同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之处只在一个基督教。欧洲的历史观由此从“一个罗马治世”走向“多族群分割世界”。 

而五胡的史观却与蛮族史观完全不同。不是族群隔离的“瓜分天下”,而是族群融合的“混一天下”59 

在族群认同上,欧洲蛮族史力图彻底切割本族群与罗马的关系,寻找自己族群遥远的始祖神话,证明自己是罗马世界的“外人”;而中国五胡史书都试图论证部族起源与华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绝大部分五胡君主都想从地缘血缘上自证为炎黄后裔,是华夏的亲人60 

在族群治理上,欧洲蛮族通过法律设置人为区隔,决不实行族群混居。而五胡从来提倡多族群混居。两汉时的游牧族群尚由酋长与汉廷官吏双重管理,而五胡自己发展出的人口政策,则是更彻底的大迁徙、大融合、大编户。五胡大规模移民竟达50余次61,动辄百万,且都是在核心区域62。北魏更彻底,直接喊出了“离散诸部,分土定居”的口号,打破部族酋长制,实行编户齐民。 

在世界观上,欧洲蛮族史观坚持“种族”身份决定文明身份;而中国五胡史观则强调文明身份不由族群而由德行决定。五胡君主们最爱援引孟子那句“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只要德行福泽中国,都是中国的圣人”63,据此宣称,“帝业无常,唯德所授”。 

在统一问题上,欧洲蛮族史观认为罗马世界不应当是统一的,应当由多个种族分而治之。中国五胡史观则认为中华天下应当是统一的,不能分治,不管哪个族群当道,都把大一统当成政治终极目标。 

在政统建构上,欧洲蛮族史观并不热衷继承西罗马帝国遗产,更不去与东罗马争夺正统。中国五胡史观则用各种方法将政权置于中华王朝的正统序列之中,年年与南朝争正统。 

经300年不停歇地混居融合,胡汉族群最终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隋人与唐人。今日北方中国人,其血脉都是胡汉融合,即便是汉人也是商周时诸夏与周边各族群融合成的大族群。在这样的大融合中,不是谁同化谁,而是多方的互化。政权旋生旋灭,族群旋起旋落,由于任何族群上台都坚持混居融合政策,“汉人”数量也就越融越多了。由此又回到一个老问题,汉族血统基因当以哪朝为标准?因为中华民族大规模交融史早在2000年前就开始了。 

不理解这样的史观,就不会理解为什么五胡君主虽然习俗上皆有祖风,但政治楷模却是汉人诸帝而不是自己的英雄祖先64。不理解这样的史观,就不能理解五胡为什么不肯像法兰克那样与罗马分离,不管是强大还是弱小,非要以“华夷大一统”为理想65 

如果说古日耳曼人习惯于“自由分居”,那么中华各族群则始终存有“天下之志”。伦巴第人面对东罗马皇帝的讥讽时,不过回嘴说,我们不稀罕当罗马人。可北魏人面对南朝的讥讽时,却回骂南朝为“岛夷”,称自己才是中华正统。因为北魏不仅据有中原,而且在文化上也有“移风易俗之典、礼乐宪章之盛”66 

这不是一句虚话。从东晋末年刘裕篡位开始,出现了南朝大批知识分子“北奔”的现象。北魏后期把洛阳营造为上百平方公里的“大城”,如饥似渴地吸纳南朝官制、衣冠礼乐、书画文学,并加以创新67。经学上贯通南北的大儒明显多于南朝68。以至于529年,南朝陈庆之打进洛阳后,与北人交游舌战后叹息道,南人总以为“长江以北尽是夷狄”,现在才知道“衣冠士族并在中原”。北朝是“礼仪富盛,人物殷阜”,自己是“目所不识,口不能传”,所以“北人安可不重?”69。不仅要在军事上取得胜利,还要在文化上融合创新。五胡这样的气概,是欧洲古日耳曼人不可想象的。 

五胡成功了。北朝与南朝共同塑造了之后的隋唐文化。与汉朝文艺的朴拙简约相比,隋唐文艺更雄浑博大。北魏北齐和隋唐的石窟造像融合了犍陀罗艺术、笈多艺术与魏晋风度。隋唐的七部乐、九部乐,既有中原曲调(《清商伎》《文康伎》),也有北朝盛行的异域之乐(《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琵琶本诞生于西域,亦成为唐人表述心曲之物。北亚风和波斯风并没有被视为“异质”文化,而是受到了所有中华族群的热爱70 

五胡是失去了自我,还是赢得了更大的自我? 

不理解这样的“天下之志”,就会把“族群融合”误解为“族群同化”,就会把“文化融合”误解为“文化挪用”。如果用欧洲民族主义狭窄范式来思考,就会永远在族群认同的政治文化里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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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牧民的游牧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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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河南洛阳的龙门石窟——宾阳中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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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山西太原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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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的琵琶演奏家刘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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