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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上诉理由很滑稽

已有 3365 次阅读 2011-5-13 14:35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药家鑫上诉

网上公布了药家鑫案的上诉理由: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下面我提点意见:

大家以后要是想作案,注意以下细节:

找个僻静点的地方,这样即使被逮也能减轻罪行

最好在晚上作案,有助减轻刑罚

近视眼作案有优惠(药家鑫车都能开,再说几次视频没觉得药家鑫视觉有多大问题,即使高度近似肯定也戴眼镜了,难道他一直就摸索前进的,可笑的理由)

致命的一刀之后,别忘了在非要害部位乱扎十几下,一定注意一个乱字.(我倒认为乱恰好反映了药家鑫的邪恶至极)

工作压力大的人杀人免死,中国的年轻房奴们那天要是受不了了劫银行砸ATM不犯法

第一次杀人不管有多恶劣都免死,言下之意你千万别超过三次,三次之内放心干(初犯偶犯那你也得看是犯啥罪了呀,美国让拉登第二次开飞机撞大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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