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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笔记:二《南》之误读

已有 3159 次阅读 2022-1-1 09:15 |个人分类:读书-科研笔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旧星疑新月,旋即合掌拜。

目耳失明闻,草绳若彩带。*

 

*和李端《拜新月》韵:

开帘见新月,即便下阶拜。细语人不闻,北风吹裙带。

李端(743年-782年) ,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全唐诗》有其詩三卷。

 

*本文资料出自繁体字可复制版《四库全书》,打字软件有记忆,故行文简繁夹杂。文中有*号者为拙笔所加。《毛诗注疏》标点,参阅北京大学出版社、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

 

目次:

一、二《南》之误读

二、《詩經集傳》之误读一、二

三、《詩經集傳》之误读三

附录:周公、召公

 

一、二《南》之误读

网络上关于《周南》、《召南》的朝代归属, 有些误读,以爲属于周朝,作品也全都是周朝之作。下举两例:

第一例(2018豆丁网):

“《国风·周南》是《诗经·国风》中的部分作品,周朝时期采集的诗篇,因在周王都城的南面而得名,同时“南”又是方位之称,在周代习惯将江汉流域的一些小国统称之“南国”或“南土”、“南邦”(见《小雅·四月》、《大雅·嵩高》)等,所以诗的编辑者便将采自江汉流域许多小国的歌词,连同受“南音”影响的周、召一些地方采来的歌词,命名为“周南”,以与其他十三国风在编排的形式上整齐划一。”

https://www.docin.com/p-2095834882.html

 

这一例的问题是,将二《南》看作周朝采集的诗歌,因为没交代采集的是周朝以前的诗歌,故会被以为是采集的是周朝本朝的诗歌。

第二例(2021百度百科):

“《国风·周南》是《诗经·国风》中的部分作品,包括《关雎》等十一首诗,有东周作品,也有西周作品。……武王灭商后,地域扩大,为加强统治力量,西周初期周成王时代,周公姬旦和召公姬奭分陕(今河南陕县)而治。“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尚书·洛诰》)陕县以东为周公管理,周公居东都洛邑(即成周),统治东方诸侯。《周南》当是周公统治下的南方地区的民歌,范围包括洛阳(其北限在黄河)以南,直到江汉一带地区,具体地方包括今河南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由于采集地域广阔,又不便各自为编,故统称“南”以示南国之诗”。https://baike.baidu.com/item/%E5%9B%BD%E9%A3%8E%C2%B7%E5%91%A8%E5%8D%97/1156083?fromtitle=%E5%91%A8%E5%8D%97&fromid=22942

这一例的问题是:一是除了将二《南》看成是西周的作品,居然还认为其中有东周作品;二是认为周公、召公的采邑是周成王所赐。这两个认识既是错误的,也是彼此冲突的:倘若将二《南》看成是周成王时代的作品,那就不存在有东周时的作品。

上述两例错误的原因很简单:没有读《毛诗注疏》,可能读了朱熹的《诗经集传》,但其中可能有误读。

 

二、《詩經集傳》之误读一、二

对朱熹的误读发生于朱熹的《诗经集传·周南一之一》。朱熹说:

“周,国名。南,南方诸侯之国也。周国本在禹贡雍州境内岐山之陽。后稷十三世孙古公亶父始居其地,傳子王季歷至孙文王昌,辟國寝廣,於是徙都于豐。而分歧周故地以为周公旦、召公奭(shi)之采邑,且使周公为政於國中,而召公宣布於诸侯,於是德化大成於内。

误读一:可能把朱喜的“周,国名。南,南方诸侯之国也。周国本在……”中的“周国”当做周朝。按道理这种误读不应当发生的。因为,古代一个王朝不称“国”,称“朝”、“本朝”或“天子国”,朱喜的“周国”是指商朝的诸侯国周国。

误读二:或可能把“文王昌”当做“周朝的周文王”。朱熹接着说的很明白:周朝的先祖后稷第十三世孙叫做古公亶父【后被周武王封谥号大王即“太王”】的,其孙子即姬昌【死后才被周武王封谥号“文王”,周朝是周武王克商纣后建立的,因此姬昌即死后被封谥号的周文王是商纣时代的诸侯】,将诸侯周国都城从原来的“雍州境内岐山之陽”又称“周原”或“岐周”迁往“丰”,丰在宋代京兆府鄠(hù)县终南山北,是唐代的长安、今西安西南【姬昌灭崇(陕西关中)后,在沣水西岸营建丰京】。朱熹说,姬昌迁都丰后,“分歧周故地以为周公旦、召公奭(shi)之采邑”。因此,周公、召公分的采邑是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之前的事。自然,二《南》之詩是商朝时代的诸侯周国及其统治南方诸国的诗。

中国古人刻字求省以致简练至极,甚至致费解,稍不谨慎,少读了一些文献,便可能犯错。朱熹是掌握古经的大师,其著《诗经集传》未必是考虑要给我们这样不懂的人学习的,故未将细节一一交代不漏。朱熹以后参加科举考的读书人是不会误读朱熹的,因为朱熹编的《四书五经》是必考科目。只有我们这些对古经不熟的现代人才可能误读。但若读了《毛诗注疏》等,上述误解便不会再有。

郑玄在《毛诗注疏·周南召南譜》中说:

“周、召两者,是《禹貢》【*战国作品《尚书》之一】雍州【*中国九州之一,名称源于陕西省凤翔县境内的雍山雍水】岐山之陽地名。”  

孔颖达《疏》:“《禹貢·雍州》云荆岐既旅是岐屬雍州也,《緜(mián)》【*《大雅·文王之什·緜》】之篇說大王遷於周原【*从豳(bīn)地迁于雍州岐山南】。《閟宮》【*《鲁颂》之四】言大王居岐之陽,是周地在岐山之陽也。孟子云:文王以百里而王,則周、召之地共方百里而皆名曰周。其召是周内之别名也。大王始居其地,至文王乃徙於豐”【*周、召两地在周先祖大王古公亶父居住地周原内】。

《周南召南譜》又说:

“周之先公曰大王者,避狄【*北方少数民族】難,自始迁焉,而脩德建王業。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指古公亶父的儿子)王季【*公季的谥号】為西伯【*因为州长称伯,雍州在西,故称雍州伯】。至紂又命文王【*公季之子昌,继承父职也称西伯;《史记·周本纪》:古公亶父的少子季历,太姜所生,古公卒,季历是为公季,谥号王季。公季卒,子立,是为西伯曰文王】典治【*掌管治理】南國江、漢、汝旁之諸侯。”,结合前面朱熹的说法,即周、召两地是雍州西伯姬昌作为商纣的诸侯给周公、召公的采邑,而非周武王给周、召的采邑。

据《史记·周本纪》、《汉书·地理志》、《毛诗注疏·豳谱》等述,轩辕黄帝的曾孙喾(kù)帝与其正妃姜原(有邰氏)所生子称弃,弃因自孩提时就喜农,成人后更有成就,舜帝赐弃为农师官职称后稷【*后稷是农官职名而非人名】,封弃于邰【*在今陕西省武功县西南】。后稷死后,其曾孙公刘为狄所逐而徙居于戎狄之地即汉属扶风郇(xún)邑县豳乡(即豳地),今陕西省旬邑县西南。上述“大王”又音“太王”,是公刘历经300年传位的第9世周朝先祖古公亶(dǎn)父,古公亶父姓姬名亶,是周文王的祖父。据传,亶父娶了戎人姜氏之女为妻,并将其女嫁给戎人。亶父面对西边义渠戎国等部落不断侵入豳地,他并不愿意与戎人血战,而是摒弃豳地,率姬姓氏族二千乘,循漆沮二水、翻越梁山(今陕西乾县城北),来到岐山(今陕西扶风、岐山二县)脚下定居,继续豳国的事业。故“豳”地是指在周原之前,古公亶父的先祖公刘始居地。古公亶父的少子叫季历即公季,公季死后,其子昌(西伯)继位,继承先祖公刘的事业,敬老慈少礼贤下者。西伯所在之地称周,西伯死后被谥号为周文王。周文王死后,其子名发继位即周武王,武王追尊亶父为“周太王”,故其所居陕西凤翔岐阳镇(岐山)被称为“乃太王之都”。

孔颖达《疏》解上段《周南召南譜》时,将周文王姬昌是商纣的一个诸侯并兼治南国诸侯一事,交代的非常清楚:

“以帝乙,紂之父【*《史记·殷本纪》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凖其年世,與王季同時。……《尚書》謂文王為西伯,當是繼父之業,故知王季亦為西伯,殷之州長曰伯,謂為雍州伯也。……文王亦為州伯,故《西伯戡黎》【*《尚书注疏卷九·商書·西伯戡黎》】注云,文王為雍州之伯,南兼梁荆,‘在西,故曰西伯。’文王之德優於王季。文王尚為州伯。明王季亦為州伯也。《楚辭·天問》曰,‘伯昌號衰,秉鞭作牧。’王逸注云,‘伯謂文王也,鞭以喻政,言紂號令既衰,文王執鞭持政為雍州牧。’……‘言至紂,又命文王’者,既已繼父為州伯,又命之使兼治南國江、漢、汝旁之諸侯也。知者以《漢廣·序》【*《周南·汉广》】云‘美化行乎江漢之域’,《汝墳·序》【*《周南·汝墳》】云,汝墳之國婦人能閔其君子,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此詩猶美江、漢、汝墳,明是江、漢之濱先被文王之教,若非受紂之命,其化無由及之明紂命之矣,江、漢之域即梁、荆二州,故《尚書》注云‘南兼梁、荆,其後化廣民。附三分有二不必皆紂命也’。”

文中所谓“化”,据《康熙字典》标点版P81:“《說文》:化,敎行也。《增韻》:凡以道業誨人謂之敎。躬行于上,風動于下,謂之化。” 周文王若不能“兼治”南方诸侯之国,周、召二公如何能“行化”于“南”?

 

三、《诗经集传》之误读三

上举《毛诗注疏》所述“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朱熹《诗经集传·周南一之一》中有复述:“而南方诸侯之国,江沱汝漢之间莫不从化,盖三分天下而有其二焉。【*按《毛诗注疏·周南召南譜》,南方诸侯之国莫不从化,是指纣让姬昌典治南方诸侯国,结果使周国统治地域占商朝国土三分之二】至子武王發,又遷於镐【*丰在丰水西,武王克商后周朝建都镐,在丰水東】,遂克商而有天下。武王崩,子成王诵立,周公相之,制作禮樂。乃采文王之世风化所及民俗之诗,被之筦弦以为房中之樂,而又推之以及於郷黨邦國。所以著明先王风俗之盛,而使天下后世之修身齊家治国平天下者,皆得以取法焉。盖其得之国中者,杂以南国之诗,而谓之周南,言自天下之国而被於诸侯。不但国中而已也。”

误读三,可能将“周公……乃采文王……诗”放在武王克商之后,若然,二《南》自然就会被误以为是周朝时期的作品了。

但仔细一点也不应出错。因为朱熹说得很明白:“周公相之……乃采文王之世风化所及民俗之诗”,只要把“文王”当做谥号,自然就会认为“文王之世”,是商纣时代,周公采的是商朝诸侯姬昌典治区域内的诗了。

关于上述《注疏》中的“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周南召南譜》说:

周文王“於時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故雍、梁、荆、豫、徐、揚之人咸被其德而從之。”,这清楚表明,周文王是商纣时的一个势力压倒纣王的诸侯。对这一段,孔颖达《疏》说:

“既引《論語》三分有二,故據《禹貢》州名指而言之,雍、梁、荆、豫、徐、揚歸文王,其餘冀、青、兗屬紂,九州而有其六,是為三分有其二也。《禹貢》九州,夏時之制,於周則《夏官·職方氏》【*《周礼·夏官·职方氏》】辨九州之域,有揚、荆、豫、青、兗、雍、幽、冀、并,校之於《禹貢》,無徐、梁,有幽、并,故《地理志》云“周監二代而損益之,改《禹貢》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分冀州之地以為幽、并,是其事也。”虽然相关文献关于九州结构划分意见不同,但周文王作为在商纣时代其势力压倒商纣王的一个诸侯,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周公、召公在文王时受采邑,《周南召南譜》说:

“文王受命,作邑於豐,乃分岐邦。周、召之地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施先公之教於已所職之國。”

关于周、召二公在受文王所赐采邑前后皆行文王之化,孔颖达《疏》说:

“‘文王受命,作邑於豐’,《文王有聲》【*《大雅·文王之什·文王有声》】之文也。……文王既迁於豐,而岐邦地空,故分賜二公以為采邑也。言分采地,當是中半,不知孰為東西。或以為東謂之周,西謂之召,事無所出,未可明也。知在居豐之後賜二公地者,以《泰誓》【*《尚書注疏卷十·周書·泰誓》】之篇,伐紂時事,已言周公曰。《樂記》【*《禮記注疏卷三十九·樂記》】說《大武》之樂,象伐紂之事,云‘五成而分陜,周公左而召公右’,明知周、召二公並在文王時已受采矣。文王若未居豐,則岐邦自為都邑,不得分以賜人,明知分賜二公在作豐之後。且二《南》,文王之詩,而分繫二公,若文王不賜采邑、不使行化,安得以詩繫之?故知此時賜之采邑也。既以此詩繫二公,明感二公之化,故知使‘施先公之教於已所職之國’也。言‘先公’者,大王、王季賢人,文王承其業,文王自有聖化,不必要用先公,但子當述父之事,取其宜者行之,以先公為辭耳。猶自兼行聖化,故有聖人之風。此獨言‘施先公之教’,明己化【*北大版作化己】之可知,以《召南》有先公之教,故特言之耳。文王使二公施化早矣,非受采之後。於此言之者,明詩繫二公之意也。言‘已所職’者,指謂六州之人服從於已者。”

《周南召南谱》说,武王得天下时而获诸国和二《南》詩:  

“武王伐紂,定天下,廵守述職,陳誦諸國之詩,以觀民風俗。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尤純,故獨録之,屬之大師【*《周礼注疏卷第二十三春官·大师》:“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分而國之。”

孔颖达《疏》细解武王巡守时得詩中有二《南》:

“宣十二年《左傳》引《時邁》【*《詩經·周頌》】之詩云:‘昔武王克商,而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橐【*tuó】弓矢。’《時邁序》云‘廵守’,則武王廵守矣。《王制》【*《禮記》】說廵守之禮,曰‘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俗’,故知武王廵守得二《南》之詩也。《譜》云‘天子納變雅,諸侯納變風,其禮同’,則文王亦采詩。而必知武王始得之者,諸侯之納變風,直欲觀民之情,以知己政得失耳,非能别賢聖之異風,立一代之大典也。文王猶為諸侯,王業未定,必不得分定二《南》,故據武王言之耳。武王徧陳諸國之詩,非特六州而已。而此二《南》之風,獨有二公之化,故知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風化尤最純潔,故獨取其詩,付屬之於《大師》之官,使分而國之,為二國之風。以大師掌六詩之歌,達聲樂之本。故知屬之使分繫也。”

武王死后,成王继位。综上所述,网载说二《南》生于成王时,是为大谬!

朱熹在说二《南》的区分时,关于《召南》的说法有点费解:

《诗经集传》:“盖其得之国中者,杂以南国之诗,而谓之周南,言自天下之国而被於诸侯。不但国中而已也。其得之南国者,则直谓之召南。”这有点像是说,《周南》詩包括周国也包括南方诸侯国的诗,而《召南》只包括南方诸侯国的诗,或又幻觉周、召各有一个“南”国?

而《周南召南谱》的说法没有这些疑问:“其得聖人之化者謂之《周南》,得賢人之化者謂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於南國也。”

孔颖达《疏》解上段:“文王將建王業,以諸侯【*商纣的诸侯】而行王道,大王、王季是其祖、父,皆有仁賢之行,已之聖化未可盡行,乃取先公之教宜於今者與已聖化,使二公雜而施之。又六州之民,志性不等,或得聖人之化,或得賢人之化,由受教有精麤【*粗】。故歌詠有等級。大師曉達聲樂,妙識本源,分别所感,以為二國其得聖人之化者謂之《周南》,得賢人之化者謂之《召南》,解大師分作二南之意也。知有此理者,序【*指《関雎·序》】云‘《關雎》、《麟趾》【*《周南》首尾篇】之化,王者之風,故繫之周公。《鵲巢》、《騶虞》【*《召南》首尾篇】之德,諸侯之風,故繫之召公’。以聖人宜為天子,賢人宜作諸侯,言王者之風是得聖人之化也,言諸侯之風是得賢人之化也。以周公聖人,故以聖人之風繫之,以召公賢人,故以賢人之風繫之。以六州本得二公之教,因有天子之風義,一聖一賢,事尤相類,故繫之二公。既分繫二公,以優劣為次,先聖後賢,故先周後召也。不直稱‘周’、‘召’,而連言‘南’者,欲見行化之地。……此實文王之詩而繫之二公,故周、召二國並皆云‘南’,見所化之處,明其與諸侯有異故也。”

即:“南”是指周文王统治的周国兼治的南方诸侯国,并非说周公和召公分别有一个 “南”,说二“南”,实际上是说典治“南”诸侯的周地被作为采邑分给了二公,二公皆对南方诸侯行文王之教化。

在《周南召南谱》中,孔颖达《疏》说,二《南》之詩二十五篇,唯《甘棠》與《何彼穠矣》二篇,乃是武王時作,其余在周文王作商纣诸侯时就已有了:

此二《南》之詩,文王時作。文王即位,至受命之時,已四十餘年,諸侯從之盖亦早矣。鄭答張逸云:‘文王以諸侯而有王者之化,卒以受命。’是受命之前已行王德。當此之時,《詩》已作也。何則?化被於下則民述其志,何須待布王號然後作歌?武王采得之時,二公已有爵土,命其行化,遂分繫之,非由二公有土,此詩始作也。《周》、《召》二十五篇,唯《甘棠》與《何彼穠矣》二篇,乃是武王時作。武王伐紂,乃封太公【*姜太公吕尚】為齊侯,令周、召為二伯。而《何彼穠矣》經云‘齊侯之子’,太公已封於齊,《甘棠》經云‘召伯’,召公為伯之後,故知二篇皆武王時作。非徒作在武王之時,其所美之事亦武王時也。……此二篇武王時事,得入《召南》風者,以詩繫於召,召為詩主,以其主美召伯,因即録於《召南》。”

 

附录:周公、召公

周公,姓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爵为上公称周公,周武王姬发之弟,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周文王在世时,由雍州岐山南周原迁往丰都后,将周原东部赐予周公作采邑。武王克商后封周公为鲁候,但周公未到任,由长子伯禽执鲁政而居曲阜,自己仍在镐京辅佐武王。武王死,成王立但幼,周公代成王摄政7年,成王成年后还政于成王。《周南召南谱》:“周公封魯,死諡曰文公”。周公摄政佐成王,平叛乱、制礼乐、完善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长子继承法和井田制,被尊为“元聖”和商末周初儒学奠基人。

《史记·周本纪》:“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续业。”武王克商后, “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武王病死,太子诵代立,是为成王。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三年而毕定,故初作《大诰》,次作《微子之命》,次《归禾》,次《康诰》、《酒诰》、《梓材》,其事在《周公》【*《鲁周公世家》】之篇。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背面就群臣之位。”

《史记卷三十三·世家第三·鲁周公世家》:“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于群子。及武王即位,旦常辅翼武王,用事居多。武王九年,东伐至孟津,周公辅行。十一年,伐纣,至牧野,周公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入商宫。已杀纣,周公把大鉞,召公把小钺,以夹武王,衅社,告纣之罪于天,及殷民。封纣子武庚禄夫,使管叔、蔡叔傅之,以续殷祀。遍封功臣同姓戚者。封周公旦于少昊之虚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

…… “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説。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即卒,成王亦譲,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我】小子不敢臣周公【*将周公看做臣子】也。”

“周公卒,子伯禽故已前受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至初受封之鲁,三年后而后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及后闻伯禽报政迟,乃叹曰:‘呜呼,鲁后世其背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召公,姬姓名奭(shì盛状),与周武王、周公旦同辈, 周文王由岐山南迁都于丰后,召公受赐采邑在周原西部召地,故称召公(一作邵公、召伯、召康公、召公奭)。召公助武王灭商建西周后受封于蓟(今北京),建立诸侯国燕国但由长子姬克管理,自己留在镐京辅佐朝廷。《周南召南谱》:“召公封燕,死諡曰康公,元子【*见《尚书·微子之命》,天子和诸侯的嫡长子】世之。”

《史记卷三十四·世家第四·燕召公世家》:

“召公奭與周同姓,姓姬氏。周武王之滅纣,封召公於北燕。其在成王時,召公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東,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摄政,當國践祚【*即位】,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説【*悦】周公。周公乃称‘汤时有伊尹,假于天皇;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般:率维兹有陈,保【*yì治,安】有殷’。于是召公乃説。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候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國風·召南》】之詩。”

《周南召南谱》:“召公封燕,死諡曰康公,元子世之。”

孔颖达《疏》:“周公封魯,召公封燕,《史記》皆有《世家》言之。《周語》引《常棣》【*《小雅·鹿鸣之什·常棣》】為周文公之詩,是周公諡曰文也【*周公谥号周文公】。《公劉序》【*《大雅·生民之什·公刘》】云“召康公戒成王”,是召公諡曰康也。《閟宮》【*《鲁颂·閟宫》】云“建爾元子,乃命魯公”,是元子世之也。”

 

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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