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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权的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周乾
(安庆师范学院法学院 246133)
摘要:生态权是生态法律关系主体,遵循生态规律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正当性。针对我国当前水污染法治效益不高的现状,笔者认为,要遏制我国水污染违法事件高发态势,需要从确立公平的生态权角度建立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首先,通过宪法,设立生态权,为实施水环境生态法治提供法理基础。其次,通过立法,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明确确定原告范围、权利、义务以及公益诉讼诉讼程序、证据获取、救济形式等。再次,通过实施水污染法制精细化使得水污染司法具有可操作性,坚持罪因溯源与罪刑相当原则以提高水污染法制成本,建立水资源公共信托体系与限额使用制度等措施,来保障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
关键词:生态权;水污染;法治;公益诉讼;罪因溯源;罪刑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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