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煌斌(LIN Huang-bin)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林煌斌 林煌斌 教授(同济大学工学博士,同济大学访问学者,福州大学硕导,福建省土木建筑理事会理事,全国勘察设计协会结构分会理事)

博文

“材料力学”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班福建中心的体会

已有 6394 次阅读 2010-7-21 11:56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体会, 国家精品课程, 材料力学, 师资培训

 
“材料力学”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班福建中心的体会
 
我来自集美大学,我校对教育部《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非常重视,鼓励青年骨干教师都能来参加培训。作为“材料力学”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班福建中心的学员,我是第一次参加该培训,感触很多。我总结下对参加材料力学培训班的想法和班级总结。
 
首先,我觉得国家对提高教育质量工程采取该形式是一个非常好的创举,这是非常重要。作为青年教师,在讲授“材料力学”课程的时候,有很多问题需要向前辈专家请教,但是在本校,没有那么方便的机会。参加了本次培训之后,我认识很多同样讲授该课程的同行,通过交流,得到很大的共鸣,通过发达的网络通信系统,进行这样的交流,这是以前所未想到的,效果也是非常明显,通过网络,学员之间可以很方便的进行交流,在学习之后,大家还可以继续交流,交换信息,讨论问题,感觉非常的方便。特别是能就近省内培训机构,就可以得到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者的第一手资料和教导,我觉得是非常非常好!
 
第二,精品课程的建设,很多学校的第一线教师是很难得到具体的信息的,国家通过行政资源,把全国的最优秀的课程建设资源,以最低的成本,将我们建设精品课程的理念最大范围地传播出去,大大提高效率,也能够让我们最大限度地接触到同领域教师们的想法和感受,所有参与培训的教师,都有不程度的收获。网络培训的模型是全新的模式,希望能一直坚持下次,当然作为第一线的老师,我也是希望若干年后也能走上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
 
第三,材料力学是工科院校土木、机械和力学等专业非常重要专业基础课程。我所在的专业是土木工程,该课程是本科生接触专业的第一门课程。材料力学逻辑性强、概念抽象,任课教师必须深入了解和掌握材料力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工程背景,才能很好地胜任教学工作。来自西南交通大学龚晖教授主要介绍了:材料力学部分教学内容的调整,提高材料力学课程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方法;各个章节教学重点、难点和疑点的辨析;材料力学作业手段的改革等内容。主要针对杆件强度与结构强度之间关系;关于杆件连接计算;超静定问题;应力状态分析作用与地位;强度理论与强度计算关系;斜弯曲;压杆稳定;冲击问题等若干方面的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通过龚晖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我们将培训心得体会及时在http://www.enetedu.com/mycourse_bbs.asp班级论坛上进行了充分和友好的交流,我收益很大。班级论坛上各位同行对如何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精品课程如何进行建设,材料力学的试验实践教学,难点重点教学,课时和学时调整,教材推荐问题,案例教学,教学方法的实际应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等等方面进行同行交流,部分共同的疑点通过主持人汇总提交给龚晖教授,并得到及时的讲解。
 
经过交流我们了解到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特色方面,主讲教师对建设精品课程的经验和感悟等。学时的调整,教学比例如何分配,如何解决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如何活跃课堂气氛,如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如何进行充分互动,课程的难点重点分布情况,如何讲授让学生更能理解和掌握。这些问题都将很好的提升教和学的水平。我也与龚晖教授交流了关于“力学求解器在材料力学未来教学中的结合与运用”、“材料力学国家规划教材的建设与未来发展趋势”和“在力学期末考试中引入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制度”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得到了许多崭新的看法和指点。
 
通过学习,我强烈感受到国家对培训师资所进行的大量工作,投入大量的经费,我觉得未来国家应该继续投入大量经费建设国家精品课程和通过该平台进行师资培训。通过精品课程这样的平台,全面提升全国高校的课程教学水平。感谢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感谢网培福建省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暑假顶着酷暑值班工作,感谢集美大学领导的关心与大力培养。
 
 
                                             福建分中心集美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林煌斌  
                                            2010720于福建师范大学田家炳楼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2780-346013.html

上一篇:集美大学第二届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暨福建省第三届结构设计竞赛选拔赛结束
下一篇:脚踏实地 仰望星空
收藏 IP: .*| 热度|

1 孙学军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3-28 16:2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