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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世主义(2):欲望与人类文明进步

已有 13319 次阅读 2017-9-19 09:00 |个人分类:感悟|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借着博文被精选的东风,继续推销我的学说:“延缓宇宙熵增”的宇宙法则是物种进化的动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

如前一节所言,宇宙也会有衰老(熵增)和死亡(热寂)。同时,宇宙也在不停地想要延缓衰老(延缓熵增速率),以推迟热寂的到来。生命,是宇宙为了延迟衰老(“延缓宇宙熵增”)而之下演化出来帮助宇宙对抗衰老的。那么,宇宙是如何让生命体接受“延缓宇宙熵增”这一法则的支配呢?

为了让生命体自发地去完成“延缓宇宙熵增”这个使命,造物主赋予了生命体基本的本性——欲望。不论是植物、动物还是人类,其最基本的欲望就是生存和繁衍。植物有了生存和繁衍的欲望,才能更好地生长、繁殖和进化,从而将更多的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也就达到了“延缓宇宙熵增”。动物具有了欲望(求生欲与繁殖欲),才会希图更好地生存与繁衍,也才会有物种的繁衍与进化,同时也在物种繁衍与进化过程中延缓了宇宙的熵增速率。所以,在延缓宇宙熵增这一宇宙法则的支配下,是生物物种进化的根本推动力,而宇宙赋予生命体的本性——欲望,就是其中的纽带。

对于人类,也是因为有了宇宙赋予人的欲望,为了更好地生存,人类的祖先从树林里走到了地上,学会了使用工具,从而进化成了人类。也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更好地繁衍,人类不断地探索自然的真理,开发利用自然的技术,同时不断改进人类社会制度。人类如果没有求生欲,就不会进步;人类如果没有性欲,就不能繁殖后代,就不能实现人类物种的延续,也就不能完成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使命。

总之,欲望是宇宙在“延缓宇宙熵增”这一宇宙法则支配下而赋予人类的原性。张载(北宋)说,关于天道与人道的最终极真理必然是相一致的,而欲望,大概就是人道与天道的结合点。


1、欲望与人的情感

欲望是人性最根本的部分,是产生人的情感如喜怒哀乐爱恨贪痴等等的根本。满足了欲望,所以会有喜悦、快乐、幸福等情感;相反,如果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有愤怒、哀伤、悲痛、愤怒等情感。没有欲望,人就不会有任何情感。不会有痛苦,但也不会有幸福。

佛家看到了欲望与感情的关系,但是他们认为人生在世就是痛苦,为了避免痛苦的产生,所以要泯灭人的欲望而使人避免痛苦。然而,欲望乃是造物主赋予人的原性,是不应该也不可能人为地消灭的。禁欲,其实也就禁止了人类文明前进的步伐。通过消灭人欲而消除痛苦,实则是因噎废食。

2、欲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原始动力

因为人类具有生存的欲望,希望去战胜残酷的大自然,所以需要去研究和利用大自然,从而促进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因为社会中个体的私欲,所以个体与个体间会发生争乱,所以为了避免因争乱导致人类的毁灭和倒退,所以人类社会需要演化出法律和道德。科学与技术的进步,道德与法律的完善,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

2.1 欲望推动人类对科学和技术的开发

毫无疑问,生于太阳系中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就需要不断地开展对“天道”的研究,通过科技的开发实现太阳给予人类的能量的高值利用,从而实现人类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及宇宙的熵增。人类有了认识宇宙的运作规律的欲望,所以才有万有引力定律、广义相对论和宇宙大爆炸理论等的发现;人类有了像鸟一样遨游在天空中的欲望,所以人类发明了飞机、热气球等;人类有了想要快速到达另外的地方的欲望,所以我们发明了马车、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等;人类有想要生存得更好的欲望,所以人类发明了合成氨、发明了农药、发明了肥料等等……应该说,欲望推动了人类科学与技术的进步,是显而遇见毋庸置疑的。

现在来探讨下程颐、朱熹等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字面上看,他们好像是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了。然而,实际上他们只是要表达,在探索天理的过程中,要消灭人的欲望。因为那个时代的学者受佛教禅宗影响,大都认为人心只是一面明镜,只要把镜子擦干净了,就能把宇宙间的一切天理都映照到人心中去。而欲望,是人心这面镜子上的灰尘,人欲的存在会干扰人的心性,让人变得浮躁而不能沉下心去“求天理”。所以在求天理的时候需要抹去人欲这个灰尘。这种观点与庄子的“斋心”倒也颇有相通之处: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要忘记功名利禄,只想把事情中的问题给解决掉,这样就能够沉下心去而把事情做好;如果做事总想着事成之后的功名利禄,内心的欲望会使人浮躁,也就不能在学术上取得很好的进步。就好比我在写这篇文章,如果我老是想着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可能会让我飞黄腾达名垂青史,那么我可能就会在这种名利的诱惑之下变得浮躁,静不下心来去推到句与句之间的衔接,这篇文章就可能写得不好。相反,如果我忘记一切名和利,忘记写好这篇文章会给我带来什么,那我就能够沉下心去构思句与句的衔接,段与段的逻辑关系,那么我就可能把这篇文章写得很好了。这就是“斋心”,但是实际上我在开写这文章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欲望了。所以,不论是“存天理去人欲”,还是“斋心”,或者佛家的“顿悟”,都是一种方法论,是为了更好地获取自然界中的真理,以便成为发现宇宙真理的“圣贤”。不过,他们其实在“求天理”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了内心的欲望——求知欲。实际上只有“存人欲”,才能“存天理”。人倘若没有生存之欲,也就不会有求知之欲,那么又如何去研究和探索自然,从而实现“存天理”呢?

2.2欲望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1)欲望产生法律。处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欲望,所以,人皆有私欲。当社会中个体间的私欲发生冲突时,就会发生冲突乃至战争。为了避免这些冲突,人类社会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去尽可能地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正如荀子在《礼论》中指出法律的起源:“礼(法)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保障绝大多数生产者的利益的,从而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是法律的本质。

(2)欲望产生道德。法律无论如何完善,也不可能完全禁止公民从事损坏社会中绝大多数公民利益、破坏人类文明进步的事情。所以,我们的社会还需要道德,去劝导公民从善,不损害他人利益。因为社会中所有人都有欲望,都有私利。我们在考虑自己的利益时,也需要考虑别人的利益。正如孔子所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考虑别人的利益,在不触犯别人的利益的同时,尽量去促进别人的利益,这就是道德的本质。仁、义、礼、信等道德,都是在个体考虑社会中其他人利益的基础上所诞生的。道德,是从一个比法律更高的层次上去阻止公民为了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

3.3 欲望与是非善恶

因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有私欲。世界上的事情通常不会同时满足所有人的私欲。绝大多数事情,符合满足了一些人的私欲,却伤害了另外一些人的私欲。比如贩毒,符合了毒贩的私欲却伤害了社会中许多家庭的利益;比如小偷盗窃,符合了他自己的利益却伤害了被盗者的利益;比如土匪,抢劫了。对于这样的事情,满足了私欲的人可能觉得是正义,而损坏了私欲的人却认为是罪恶。

那么,如何评判一件事情是正义还是邪恶?如果某件事情能够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那么这件事情就是正义的;相反如果某件事情不利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那么这件事情就是不正义的、邪恶的。“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最高的“善”是要把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置之于自己的利益之上。孔子的“克己复礼”思想,其实就已经指出,克制自己的欲望去满足他人的欲望,这就是“礼”,就是善;克制自己的利益去促进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就是“正义”。

欲望,是正义与邪恶、是与非、善良与罪恶等概念的基础。


总之,在延缓宇宙熵增这一宇宙法则的支配下,人类的欲望推动着人类科学和技术的进步,法律和道德的建立,从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在人性欲望的推动之下,我们人类文明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一步步走到了如今的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并一步步稳健地向着更高级的文明演进。应该说,人类对宇宙的认识没有终点,人类的科技发展也不会有止境。

理想的社会,应该是很好地推导人类文明更好地进步。那么,什么样的社会能够最大限度地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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