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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高校3+1培养模式时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已有 5798 次阅读 2011-6-23 03:07 |个人分类:教与学|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Linux, 嵌入式, 软件工程师, 在校大学生, 技能培训

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教育机构(岗前培训),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例如,基于Linux的嵌入式软件工程师的技能培训。学生给企业缴纳学费(比较贵,大约差不多是大学四年的学费总和),之后参加短期的培训(例如70天),通过培训考核后,培训机构允诺推荐就业。

我校大三学生在参加这类教育企业的宣讲后,其中有一部分同学想在大四期间参加该类教育机构提供的服务。这样一来,在时间上就与学生大四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相冲突。于是,教育机构向学校提出请求:是否能够进行学分置换?通过学分置换,这部分学生只要通过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考核,即可拿到大四的学分,从而拿到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经过与相关老师就此问题的讨论,普遍认为:

1、这类教育机构仅提供的是岗前培训,即某种技能的培训,与学校的培养方案从根本上是两码事,学校的培养方案是按照学生主修专业设计的,因此不能进行简单的学分置换。

2、退一步,如果同意学分置换,将出现“学生大四的学费要不要给学校缴纳”?如果缴纳,学生并没有在学校进行课程的学习,说不过去;另外,间接也就承认了这类教育机构具备了高校对大学生的培养资质,而且所提供的短期培训,如果得到学生的认同,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大学对学生的培养。

3、暂时的解决办法:建议学生在修完大四上半学期课程,拿到主修学分后,利用寒假时间参加教育机构的培训;同时,允许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大四下半学期)在教育机构推荐的企业进行见习,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但论文答辩必须回学校进行。如果这样,就不是3+1模式,而有点像3.5+1了。多出的0.5是学生利用自己的假期进行的学习。

不知道大家对此问题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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