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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泥石流,要问责;汶川地震,也要问责
我今天几乎看了一天的舟曲哀悼及救援纪实,很感动,也很心痛!
舟曲,深切悼念,深切反思——这么多年,我们的生态及水土保护部门和工作者都忙些什么去了?!?!?要明确问责,责无旁贷!之所以要问责,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的理由推卸责任——很久以前,我们就知道洪水猛兽与大禹治水;很久以前,我们就知道生态破坏与人类生存唇齿相依;很久以前,我们就知道“泥石流”及其成因、发生和预防;很久以前,我们就知道舟曲的冲积扇地形和持续干旱的隐患,以及县城扩展所必需的配套生态环境及设施的并肩推进;很久以前,我们就知道防胜于治的生态意识和防灾救灾的动态监测及预警机制……
国家每年修筑道路桥渠以及市政工程所兼收的包括泥石流在内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有多少、用于执行的有多少,每年投入的科研和调查或普查的经费到底有多少,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近一二十年来,政府对生态及环保方面的政策和经费拨入是相当慷慨的,关于泥石流的发生和预防等科研成果也是比较完备的;我查了一下,其实,早在1997年5月2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就颁发了《甘肃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正)》【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9436】,内容科学、详尽,甚至称得上高瞻远瞩——你若有兴趣看完,也一定会厉声质问:“执行”都到哪里去了?!
但,依然,一死就是成千上万——隐患在眼皮下发生、生命在偏执中飘摇。
要厉声问责,建立部门或行业或岗位问责制——特别是身为国家行政部门、机关或科研院所的直接相关人员和团体——政府和科技工作者太一团和气了,老百姓的生命就只有向苍天里张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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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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